移动转售格局将大变:虚拟运营商欲集体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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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日前,坊间多次传出多家虚拟运营商计划增加运营商转售合作的消息,甚至有部分虚拟运营商已经做好充足准备,只待相关运营商负责转售部门批准。
这意味着: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在选择具体哪家合作基础运营商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或许不久,虚拟运营商企业就将集体上演“跳槽”大戏。
中国联通一枝独秀,虚商趋之若骛
移动转售试点期间,中国移动开展业务稍晚,中国电信受制于网络制式,两家均没有发展太多用户。而中国联通则不然,中国联通在前期大胆尝试资源池模式,积极协调码号资源、互联互通,从虚拟运营商企业核心需求出发,制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政策,如此也造就了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的局面。
但是,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却丝毫跟“价格”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呢?
资源池模式本身就存在“批零倒挂”的问题,这一点在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之间存在普遍共识。既然在“批零倒挂”的基础之上,中国联通合作虚拟运营商都能发展出近2000万用户,那么其推出模组套餐形式的资费合作后,岂不有着更大的增量空间?毕竟,模组套餐的推出从根本上解决了虚拟运营商最核心的盈利问题。
而这也是虚拟运营商欲集体“跳槽”的核心因素之一,其实“跳槽”这个词语并不规范,毕竟虚拟运营商只是从之前的一家或两家合作基础运营商,变成两家或三家合作基础运营商。之前与中国电信或中国移动的合作虚拟运营商,多数选择了拓广上游渠道,集体向中国联通进军。
不过,考虑到当前中国联通充盈的码号资源以及能够促使虚拟运营商盈利的模组套餐,新晋牵手中国联通的企业必定在其利好政策下大力发展用户,而之前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合作协议似乎只能按部就班,或者持续观望。因此,某种意义上来说,说虚拟运营商选择“跳槽”,并不为过。
那么,之前三大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情况是怎样的一个格局呢?
其实,从目前格局来看,42家获得试点牌照的企业中,与中国电信签约企业有26家,与中国联通签约企业有25家,与中国移动签约企业有17家,这其中有部分企业与两家基础运营商或三家基础运营商进行了合作。
继续细分下去,仅与中国联通签约的企业有8家,仅与中国电信签约的企业有8家,仅与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6家。同时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约的企业有7家,同时与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4家,同时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2家。而拿到全网合作的虚拟运营商,即同时与三家基础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则有6家。
从上面签约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申请试点牌照之前,并未意识到哪家基础运营商会在试点期间给出最有利的政策支持,这一点从三家基础运营商合作签约数量相对平均的结果便可以看的出来。民营企业申请试点牌照之前所选择的签约对象,大多是其之前在既有主业基础上,从原有合作基础运营商渠道、资源、人脉、系统等方面考虑,而做出的最终决定。
然而,经过两年多的试点,42家虚拟运营商真实发展处境使得大家都认同了一个观点:必须选择那些足够给出最大支持力度的基础运营商来合作。
为何这么说呢?翻看当前42家虚拟运营商发展用户规模过百万的前几家虚拟运营商,全部都选择了中国联通作为合作伙伴。甚至,用户规模前两名虚拟运营商企业都是选择的与中国联通进行的“独家”合作,即仅与中国联通签约。
虚拟运营商价值将逐步凸显
提到虚拟运营商,似乎仍旧有不少人群对之不屑一顾。虚拟运营商作为基础运营商移动转售合作民营企业,与之前遍布全国的代理商有着本质区别,这并非是一张工信部颁发的牌照如此简单,而是其拿到码号资源后有了很大程度的自主管理权、分配权,同时结合自身主业,从而推出更多富有竞争力的差异化产品。在这一点上,“竞争力”与“差异化”其实是虚拟运营商存在理应具备的最本质属性。
从当前虚拟运营商发展用户总数来看,2500万左右的规模并不见得在中国这个巨大通信市场占据多高行业地位,但是如果放在全球其他任何一个国家,这绝对是通信行业重要力量。不过,需要庆幸的是:虚拟运营商飞速的用户增长速度给了社会更多的期许空间,或许三五年,或许七八年,虚拟运营商总体发展用户规模就可能突破两个亿,甚至更多。
提到可以期许的未来,便不得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推测。上文提到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市场份额占到九成以上。那么若干年后,当虚拟运营商用户总数达到两亿,甚至三亿的时候,假如中国联通依旧持有如此市场份额,毫无疑问,中国联通在基础运营商互相博弈之间将明显占据话语权。
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势所就!那么究竟是什么“大势”呢?这就不得不再次搬出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已经是大势所趋,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正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推进电信运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过去,我国基础电信市场主要由三家国有企业运营,向民间资本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促进移动通信市场资本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那么,虚拟运营商具备的价值又在哪里呢?或者说其申请牌照之前其所具备的行业意义在哪里呢?
其实,当前已经有足够优秀的民营企业打造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科技含量很高,这为其进军电信业打下了管理体制上的基础。同时,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勇于创新、反应灵敏,更能灵活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发展。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由民营企业率先试水“民间投资在通信界的落地”,正是践行国家“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走在了市场经济最前线。
那么,虚拟运营商对上游合作基础运营商又会有哪些推动价值呢?
就此不妨将移动转售业务开展看为国家在引导民间投资的一块试验田。国家在一段时间内检验政策效果之时,便会充分参考开展业务最好的基础运营商,毕竟虚拟运营商没有基础网络,只有业务运营。而此时走在最前的中国联通便会占据最高话语权,甚至未来通信业继续大刀阔斧改革都将在此得出借鉴。
而在虚拟运营商下游合作渠道中,虚拟运营商不仅提供了很多小微企业、个人等大众创业或二次创业的机会,并且其明显丰富了消费者通信产品选择权。短短两年的试点期,社会上除了涌现出了类似汇杰、亚飞达、心龙达等优质渠道商外,超市、便利店、航班、服装店,甚至网上商城都有“170”码号供应,拿到移动转售牌照的企业拓展了产品布局,小微企业得到了增值产品,而老百姓则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在这一点上,“流量不清零”就是虚拟运营商经典代表作。
所以说,虚拟运营商的集体“跳槽”必将使得移动转售大格局发生深刻变化,随着“170”用户数规模的逐渐攀升,有品牌价值的虚拟运营商将会从前期投入中收获回报。不远的将来,用户规模超千万的虚拟运营商也将诞生,而基础运营商又将给出哪些有力度的合作政策必将再次得到广泛关注。毕竟,虚拟运营商业务开展源于基础运营商,而在回报方面,二者也必将携手共赢、同进同退!
文章来源:海航通信http://bbs.10044.cn/viewthread.php?tid=1105
这意味着: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在选择具体哪家合作基础运营商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或许不久,虚拟运营商企业就将集体上演“跳槽”大戏。
中国联通一枝独秀,虚商趋之若骛
移动转售试点期间,中国移动开展业务稍晚,中国电信受制于网络制式,两家均没有发展太多用户。而中国联通则不然,中国联通在前期大胆尝试资源池模式,积极协调码号资源、互联互通,从虚拟运营商企业核心需求出发,制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政策,如此也造就了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的局面。
但是,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却丝毫跟“价格”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呢?
资源池模式本身就存在“批零倒挂”的问题,这一点在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之间存在普遍共识。既然在“批零倒挂”的基础之上,中国联通合作虚拟运营商都能发展出近2000万用户,那么其推出模组套餐形式的资费合作后,岂不有着更大的增量空间?毕竟,模组套餐的推出从根本上解决了虚拟运营商最核心的盈利问题。
而这也是虚拟运营商欲集体“跳槽”的核心因素之一,其实“跳槽”这个词语并不规范,毕竟虚拟运营商只是从之前的一家或两家合作基础运营商,变成两家或三家合作基础运营商。之前与中国电信或中国移动的合作虚拟运营商,多数选择了拓广上游渠道,集体向中国联通进军。
不过,考虑到当前中国联通充盈的码号资源以及能够促使虚拟运营商盈利的模组套餐,新晋牵手中国联通的企业必定在其利好政策下大力发展用户,而之前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合作协议似乎只能按部就班,或者持续观望。因此,某种意义上来说,说虚拟运营商选择“跳槽”,并不为过。
那么,之前三大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情况是怎样的一个格局呢?
其实,从目前格局来看,42家获得试点牌照的企业中,与中国电信签约企业有26家,与中国联通签约企业有25家,与中国移动签约企业有17家,这其中有部分企业与两家基础运营商或三家基础运营商进行了合作。
继续细分下去,仅与中国联通签约的企业有8家,仅与中国电信签约的企业有8家,仅与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6家。同时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签约的企业有7家,同时与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4家,同时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签约的企业有2家。而拿到全网合作的虚拟运营商,即同时与三家基础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则有6家。
从上面签约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申请试点牌照之前,并未意识到哪家基础运营商会在试点期间给出最有利的政策支持,这一点从三家基础运营商合作签约数量相对平均的结果便可以看的出来。民营企业申请试点牌照之前所选择的签约对象,大多是其之前在既有主业基础上,从原有合作基础运营商渠道、资源、人脉、系统等方面考虑,而做出的最终决定。
然而,经过两年多的试点,42家虚拟运营商真实发展处境使得大家都认同了一个观点:必须选择那些足够给出最大支持力度的基础运营商来合作。
为何这么说呢?翻看当前42家虚拟运营商发展用户规模过百万的前几家虚拟运营商,全部都选择了中国联通作为合作伙伴。甚至,用户规模前两名虚拟运营商企业都是选择的与中国联通进行的“独家”合作,即仅与中国联通签约。
虚拟运营商价值将逐步凸显
提到虚拟运营商,似乎仍旧有不少人群对之不屑一顾。虚拟运营商作为基础运营商移动转售合作民营企业,与之前遍布全国的代理商有着本质区别,这并非是一张工信部颁发的牌照如此简单,而是其拿到码号资源后有了很大程度的自主管理权、分配权,同时结合自身主业,从而推出更多富有竞争力的差异化产品。在这一点上,“竞争力”与“差异化”其实是虚拟运营商存在理应具备的最本质属性。
从当前虚拟运营商发展用户总数来看,2500万左右的规模并不见得在中国这个巨大通信市场占据多高行业地位,但是如果放在全球其他任何一个国家,这绝对是通信行业重要力量。不过,需要庆幸的是:虚拟运营商飞速的用户增长速度给了社会更多的期许空间,或许三五年,或许七八年,虚拟运营商总体发展用户规模就可能突破两个亿,甚至更多。
提到可以期许的未来,便不得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推测。上文提到中国联通在移动转售领域一枝独秀,市场份额占到九成以上。那么若干年后,当虚拟运营商用户总数达到两亿,甚至三亿的时候,假如中国联通依旧持有如此市场份额,毫无疑问,中国联通在基础运营商互相博弈之间将明显占据话语权。
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势所就!那么究竟是什么“大势”呢?这就不得不再次搬出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已经是大势所趋,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正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推进电信运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过去,我国基础电信市场主要由三家国有企业运营,向民间资本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促进移动通信市场资本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那么,虚拟运营商具备的价值又在哪里呢?或者说其申请牌照之前其所具备的行业意义在哪里呢?
其实,当前已经有足够优秀的民营企业打造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科技含量很高,这为其进军电信业打下了管理体制上的基础。同时,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勇于创新、反应灵敏,更能灵活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发展。因此,从这些方面来看,由民营企业率先试水“民间投资在通信界的落地”,正是践行国家“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走在了市场经济最前线。
那么,虚拟运营商对上游合作基础运营商又会有哪些推动价值呢?
就此不妨将移动转售业务开展看为国家在引导民间投资的一块试验田。国家在一段时间内检验政策效果之时,便会充分参考开展业务最好的基础运营商,毕竟虚拟运营商没有基础网络,只有业务运营。而此时走在最前的中国联通便会占据最高话语权,甚至未来通信业继续大刀阔斧改革都将在此得出借鉴。
而在虚拟运营商下游合作渠道中,虚拟运营商不仅提供了很多小微企业、个人等大众创业或二次创业的机会,并且其明显丰富了消费者通信产品选择权。短短两年的试点期,社会上除了涌现出了类似汇杰、亚飞达、心龙达等优质渠道商外,超市、便利店、航班、服装店,甚至网上商城都有“170”码号供应,拿到移动转售牌照的企业拓展了产品布局,小微企业得到了增值产品,而老百姓则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在这一点上,“流量不清零”就是虚拟运营商经典代表作。
所以说,虚拟运营商的集体“跳槽”必将使得移动转售大格局发生深刻变化,随着“170”用户数规模的逐渐攀升,有品牌价值的虚拟运营商将会从前期投入中收获回报。不远的将来,用户规模超千万的虚拟运营商也将诞生,而基础运营商又将给出哪些有力度的合作政策必将再次得到广泛关注。毕竟,虚拟运营商业务开展源于基础运营商,而在回报方面,二者也必将携手共赢、同进同退!
文章来源:海航通信http://bbs.10044.cn/viewthread.php?tid=1105
签名档
海航通信,虚拟运营商,170
2016/3/24 16:00:30